logo
华能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华能广西分公司广西清洁能源公司风电场道路日常维护及抢修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广西分公司广西清洁能源公司风电场道路日常维护及抢修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3-275)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道路日常维护及抢修工程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道路日常维护及抢修工程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华能广西清能公司目前已建成投运风电场8座,道路全长314.88km,具体情况如下:

华能富川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富川风电场):富川风电场位于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南侧龟石水库湖畔,所处地区雨季较多,地质属于砂石,易水土流失,山林树木以桉树为主,道路全长60.95km。

华能梧州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山坪风电场):青山坪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南侧岑城镇、大隆镇、归义镇、梨木镇四个乡镇之间的山梁一带,距离岑溪市直线距离约12km,道路全长30km。

华能河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界子良风电场):界子良风电场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岩乡东北侧一带山脊区域,场址范围涉及龙岩乡。场址海拔 900m~1400m,场址距环江县公路里程约140km,距河池市公路里程约170km,道路全长40km。

华能贵港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岭风电场):七星岭风电场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境内,东龙镇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北面,东邻港北区中里乡,奇石乡,南接蒙公乡,西连山北乡,北与来宾、武宣县交界;道路全长50.16km。

华能贵港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镇龙山风电场):镇龙山风电场位于广西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西侧、镇龙山一带山脊区域。场址距贵港市公路里程约38km;道路全长19.77km。

华能南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马山状元风电场):华能马山状元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场址属山地丘陵地形;道路全长27.1km。

华能怡海(钦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浦北风电场):华能浦北风电场位于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官垌镇,道路全长64.5km。

华能那坡新能源有限公司(那坡羊加山风电场):华能那坡羊加山风电场位于广西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道路全长22.4km。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施工地点: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富川风电场、青山坪风电场、界子良风电场、贵港风电场、马山状元风电场、浦北风电场、那坡羊加山风电场。

2.5 计划工期:框架服务工期为3年(2025年-2027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2个月,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依据详见《发电企业运行维护承包商考核细则》),考评合格,可进行次年合同签订工作,合同总价、各分项报价及计价原则服务期内保持不变。考评不合格,合同就此终止。

2.6 招标范围: 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道路日常维护及抢修,包含风电场道路过水路面、挡墙、警示桩、防撞墩装设、塔防清理、土方回填、建筑物维修等日常维护及风电场遇到强降雨等重大灾害发生的道路及边坡抢修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近四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具有至少具有3项道路施工或维护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道路类工程项目,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4229:00起至202542817:00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华能山东分公司华源热电2025-2027年计量设备校验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定冷水智能净化装置、自动配氨装置等成套设备加工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