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2-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副井场区蓄水池工程,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华能甘肃宁正矿区新庄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要求“修建一定容量的蓄水池,防止污水处理设备老化或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正常情况下的污水临时存放。”为落实报告要求,达到验收条件,需建设新庄煤矿副井场区蓄水池工程。新庄煤矿副井场区蓄水池工程主要采购两座800㎡应急水池及配套混凝土硬化场地4568 ㎡。
2.2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副井场区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购范围为《新庄煤矿副井场区蓄水池工程实施方案图集》 内所有内容 ,要求投标人根据实施方案完成所有工程报检 、验收调试等工作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 , 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 、保养等。(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2.4有效工期:12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 (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3.2.3项目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专业为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 )(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并提供2024年1 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4日9:00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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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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