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2-32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电缆卷放车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2.2 规 模: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原煤生产能力1500万吨/年。本项目拟采购电缆卷放车1台。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电缆卷放车采购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采购电缆卷放车P≥257KWT≥1400N.M1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电缆卷放车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提供授权书扫描件);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5)其他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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