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琼中营根集中式农光互补项目并网及涉网检测试验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2-47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琼中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琼中营根集中式农光互补项目并网及涉网检测试验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琼中光伏电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本项目采用柔性支架和固定支架结合的方式,柔性支架区域共33.3179MWp,其中1×14、15°竖向布置的柔性支架3631套,2×14、15°竖向布置的柔性支架348套;固定支架区域11.2189MWp,其中2×14竖向布置(15°)614套,2×7竖向布置(15°)229套。
本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通过1回110kV出线接入至110kV营根站,新建线路长约7.7km,其中新建电缆线路1.5km,电缆选用300mm2,新建架空线路6.2km,新建线路截面建议采用185mm2。海南琼中农光互补光伏电站44.5368MWp光伏组件及并网逆变器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本次测试为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程要求,光伏电站接入系统后AGC、AVC及逆变器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故开展相关测试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海南公司琼中营根集中式农光互补项目并网及涉网检测试验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琼中县
2.5 服 务 期: 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全站电能质量测试(光伏站+储能)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1 |
2 |
全场/全站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光伏站)及全站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光伏站+储能)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2 |
3 |
全站无功功率/电压控制测试(光伏站+储能)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1 |
4 |
全场/全站一次调频和惯量响应测(光伏站)及全站一次调频和惯量响应测试(光伏站+储能)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2 |
5 |
全场/全站故障穿越能力仿真评价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1 |
6 |
全场/全站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仿真评价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1 |
7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并网性能测试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1 |
8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故障穿越能力与电网适应性仿真评价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1 |
9 |
全场/全站AGC 控制性能测试(光伏站)及全站AGC 控制性能测试(光伏站+储能)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2 |
10 |
全场/全站AVC 控制性能测试(光伏站)及全站AVC 控制性能测试(光伏站+储能) |
满足南方电网新能源场站并网检测与仿真建模指导原则(2024版)的要求 |
项 |
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2)经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认定的CNAS检测资质;
3)中国计量认证CMA检测资质;
4)“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多边互认协议”ilac-MRA认证的检测资质;
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新能源并网及涉网性能测试试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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