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科右前旗华阳明兴1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2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科右前旗华阳明兴15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兴安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规模:装机总容量为150MW,全部为风电。
2.3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程及规范要求,取得风资源数据、编制风资源评估报告,踏勘调研收资、颠覆性因素排查,编制环评、水保专项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设深度)、编制项目核准报告,负责可研审查工作(可研外审),提供专业审查意见,并按审查和评估意见完善相关内容直至通过评审;负责环评、水保专项报告审查直至取得批复文件。负责协助招标人取得本项目核准文件。鉴于测风数据取得周期,投标人在资源数据获得满一年后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再优化。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相关专业人员进场;合同签订后35天提供可研报告(报审版);合同签订后55天完成可研审查并取得评审意见。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除取得满一年风资源数据后的可研再优化工作)。
2.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1.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且在有效期内: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1.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且每份项目容量150MW及以上陆上风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若一份合同中包含可研及勘察设计,则按一份有效业绩统计;以上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项目容量、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拟任设计负责人(设总)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设总)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材料中能体现其设计负责人身份)。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并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2日23时59分止。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