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2-44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换装硐室行车更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竹园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换装硐室行车更新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柳巷煤矿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到货,到货后接招标方通知30天内完成旧设备的拆除及新设备安装调试。
2.6 招标范围: 1防爆双梁桥式起重机QBE25t+25t-7.1m(参考型号)1台套含安装及其它附件和易损件、安装检修专用工具等;
2防爆双吊钩桥式起重机QBE10t+10t-6.5m(参考型号)1台套含安装及其它附件和易损件、安装检修专用工具等;
备注:具体尺寸以中标单位实际现场踏勘并经现场使用单位确认为准;本项目包含新设备安装调试及其它附件和易损件等所有辅材,并拆除两台旧的起重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起重机产品制造商,提供所投产品整机煤矿安全标志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内至少1份矿用防爆起重机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能体现供货内容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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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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