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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武隆凤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林业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武隆凤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林业专题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2-416)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武隆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武隆凤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林业专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形为山地,喀斯特地貌,地表现状大多被植被覆盖,符合建设光伏阵列的用地规范,项目规模约250MWp。

本次采购范围为华能武隆凤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林业专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灌木林地覆盖度现地认定、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

在投标前,投标方须提前与项目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沟通,了解主管部门意见,确保专题工作有效开展。

规模:250MWp。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新能源项目林地调查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林地调查服务工作内容的页面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担任新能源项目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新能源项目林地调查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体现负责人姓名),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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