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中水深度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2-3-0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中水深度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安装施工已完成招标,施工方以入驻场地开始土建施工,现进行工艺设备招标。
2.2服务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2.3规模:本工程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出力按250m3/h设计。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具体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头第二热电厂中水深度处理系统中成套加药装置、压滤机、起重设备等相关工艺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加药系统制造厂家(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家证明材料。同一个品牌的加药系统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加药系统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加药系统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及以上均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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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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