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1-12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互联网及内外专线租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本部机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等。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雄安总部互联网及内外专线租用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总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中国华能大厦、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榜山路6号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 服 务 期:所有专线链路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3周内具备开通条件。每条专线链路分别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实际开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可提供其上级机构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互联网专线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同时提供业绩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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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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