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场站接入智慧运维系统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470)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场站接入智慧运维系统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场站接入智慧运维系统服务框架协议
2.1.2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华能大厦
2.1.3项目简况:华能吉林公司集控中心新能源智慧运维系统目前已接入14个风电场,4个光伏电站(报表功能)。智慧运维系统平台整体架构分为三个层面:系统平台层、基础功能层及应用功能层。系统平台层是在虚拟化云平台上部署的大数据平台,基础功能及应用功能均基于系统平台层搭建,基础功能层包含系统基础的数据接入、清洗、数据量化、统计等基础数据预处理工具,以及基础算法包、基础数据工具,提供高级算法包的发掘、开发、封装、验证与优化。应用功能层已为用户提供场站及机组的实时监视、统计报表、设备健康度在线评估、机组性能分析、各指标状态、机组故障预警、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应用。为了满足未来三年新增新能源场站接入需求,现采取框架协议方式采购新能源场站接入智慧运维系统技术服务,预计风电接入总容量3000MW,光伏总容量300MW,是以实际投产项目容量为准。由招标人所属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框架协议约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具体新能源项目接入智慧运维系统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履行招标人权利和义务。技术服务内容包括风电机组数据接入并实现各应用系统功能;光伏逆变器数据接入,实现统计报表功能,并与已有场站数据接入质量一致。中标单位需要在现有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上开展新增项目数据接入工作。与各系统的接口协调等费用包含在项目报价中。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接入风电总容量3000MW、光伏总容量300MW时止。中标单位技术人员需在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3日内到达项目地点,15日内完工。
2.2招标范围:华能吉林公司未来三年新能源场站接入集控中心智慧运维系统技术服务,预计风电接入总容量3000MW,光伏总容量300MW,是以实际投产项目容量为准。服务包括风电机组数据接入并实现各应用系统功能;光伏逆变器数据接入,实现统计报表功能,并与以往场站数据接入质量一致。
规模:预计接入风电总容量3000MW,光伏总容量300MW,是以实际投产项目容量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力行业大数据的应用系统或电力行业生产运维系统建设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9:00起至2025年11月27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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