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用地办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3-19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
1. 招标条件
本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用地办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厂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德厚村委会。电厂西距昆明市及曲靖市直线距离分别约为180km、80km,北距富源县城直线距离约60km。富源县位于云南省东部,东至贵阳约413km,西距昆明约197.5km,南至广西南宁约580km,全县总面积 3348km',县境南部、西南部与罗平县毗邻,西部与麒麟区相连,西北部与沾益县交界,北部与宣威市相连,东面、东南面与贵州省的盘县、兴义市接壤,素有云南东大门之称。
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拟用地总面积490.61亩(数据回退至2009年),其中,农用地面积91.35亩、(耕地面积34.30亩、林地面积28.11亩、草地面积13.70亩、其他农用地面积15.24亩)、建设用地面积399.26亩。
2.2 服务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境内。
2.3采购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负责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征转报件编制和报批工作,直至取得不动产权证(土地)。
包含但不限于永久用地勘测定界、征收预公告、现状调查、征地社稳、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听证、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协议、办理社保意见、涉及耕地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逐级报县、市、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直至相应层级政府批复用地;供地勘测定界、土地评估、供地报件、权籍调查,直至不动产登记代理等。(含内部、外部审查的会议、场地、评审等相关一切费用),取得专家评审通过意见,取得政府主管部批复同意文件。
2.4 服 务 期:双方合同签订,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后,180日历天内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转的批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富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华能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用地“三区三线”的审查意见:根据建设项目业主提供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经审查,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拟选址于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境内,拟用地总面积32.7067公顷,该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核 实处置)、生态保护红线(三区三线),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32.7067公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①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应至少具有1项建设用地报批的编制及批复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批复业绩需提供与合同项目对应的建设用地批复业绩。
3.2.3 人员资质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测绘及规划相关工作并具备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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