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台风后生产设施外护板及门窗
修复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台风后生产设施外护板及门窗修复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江苏公司太仓电厂台风后生产设施外护板及门窗修复项目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华能太仓电厂。
2.5 计划工期: 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输煤栈桥、脱硫烟道、干煤棚、电梯井、电除尘及主厂房等部分外护板、保温、门窗损坏更换和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个保温安装工程业绩(单项合同总价不低于1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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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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