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及搬迁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2-407)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及搬迁安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本招标项目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及搬迁安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及搬迁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及搬迁安装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交 货 期: 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24年11月30日,供货期90天
2.6 招标范围: 为做好综合生产办公楼内职工餐厅的投运,现拟采购部分后厨设备及对旧设备设施进行拆迁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项单项50万元及以上厨房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3.2.6关于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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