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44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分公司渑池热电2号机组智能除渣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南省,三门峡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河南分公司渑池热电2号机组智能除渣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河南省,三门峡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15内按照招标人要求确定施工方案,停机期间20内完成智能平台部署,平台部署2个月内完成调试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1智能监测系统:配备人工智能识别技术,自动识别格栅大渣并联锁挤渣,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少人值守。包含项目内容的所有调试施工内容。
2.6.2智能挤渣:挤渣模式中,各挤渣头均可独立操作和跳步,实现运行人员灵活搭配各挤渣头的动作组合,并且至少要设计5种以上可直接选择的组合挤渣模式以及配置不同煤种燃烧下的挤渣模式。新增的智慧挤渣控制不影响现有DCS挤渣的控制,可由运行人员在DCS操作盘自由进行投切,配套开发一个移动端APP,实现本系统数据的远程查看及操作功能。
2.6.3渣量识别和自动调速:增加干渣机渣量自动识别功能,利用机器学习技术,根据历史数据建立输送带速度优化模型,预测最佳运行参数,实现根据渣量变化自动调节输送带频率,实现无人值守。
2.6.4智能控风:增加干渣机智能控风,实现风门自动调节。增设碎渣机堵料识别,发现堵料即刻报警。改造后减少人工捅渣,渣井门密封性提升,减少炉底漏风。
2.6.5新挤渣系统的所有设备状态及操作功能均同步到DCS系统,DCS侧的逻辑组态及调试由投标方完成,招标方配合。
2.6.6本项目中使用的DCS卡件等设备均由投标方提供,包含DCS通讯卡件。
2.6.7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土建、脚手架、保温等相关工作,由投标方负责。
2.6.8本项目涉及的智能监测系统建设等所有工作涉及的施工、安装、调试、优化等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2.6.9本项目涉及的辅材、电缆、管道等安装所需的硬件均由投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鳞斗干渣机系统或设备的安装或改造,或具有至少1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干渣机智能系统建设业绩(业绩中包含前述内容亦可),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机组容量,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明确机组容量),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止。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