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空融合数字孪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2-3-029)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光伏电站陆空融合数字孪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
2.3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光伏电站陆空融合数字孪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
2.5 服 务 期: 2025年3月至2026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电站相关技术或装备研究类(合同内容须包含相关“研究”内容)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50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2月17日17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