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1-2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雄安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信息化建设一期增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范围包括智慧运营中心的扩声设备、1套20席位智能操作台、1套11席位移动会议系统及配件,应急指挥中心的1套25席位无纸化会议系统及配件,主会客厅、多功能厅的扩声设备及配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2.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通信与广电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音视频会议信息化建设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签字盖章页及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23日9时起至2025年2月7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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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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