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2025年度广西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1-179)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2025年度广西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规 模: 可行性研究服务。包括为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所有数据(资源)收集、可行性报告编写并在甲方相关审查机构(及上级机构)的意见下对可研报告进行修改。本次采购不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第三方评审服务。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2025年度广西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含华能在当地具体已完成前期工作服务采购的具体项目)。
2.5 服 务 期: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至合同有效期满,或结算总价达到95%或合同剩余金额不足以委托下一个项目时,合同自动终止。
2.6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服务。包括为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所有数据(资源)收集、可行性报告编写并在甲方相关审查机构(及上级机构)的意见下对可研报告进行修改。本次采购不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第三方评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1个20MW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20MW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历(附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或任命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负责人的姓名)。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27日17时00分止。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