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MW热电联产项目脱硫系统、堆取料机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1-1-16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MW热电联产项目脱硫系统、堆取料机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本期工程建设2台660兆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额定工况下,单机发电功率660兆瓦,同时供应工业蒸汽550吨/小时(1.9MPa、290℃,含减温水),同期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MW热电联产项目脱硫系统、堆取料机设备招标标段包1:脱硫系统,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660MW热电联产项目脱硫系统、堆取料机设备招标标段包2:堆取料机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东风西路1868号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脱硫系统标段:合同签订后4个月设备开始供货,1年内交货完成,施工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具备总投运条件。
堆取料机标段: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开始供货,6个月供货完成,计划开始交货日期,签订技术协议后制定。
2.6 招标范围: 脱硫系统标段: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施工、调试。
堆取料机标段:2台悬臂斗轮堆取料机及其附属设备。
2.7 为有效降低库存,本次招标不采购随机备品备件,仅要求投标人提供调试时所用备品备件,在调试结束后剩余备品备件自行收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
两标段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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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
标段包1脱硫 系统 |
1.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2项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燃煤电厂项目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整体设计、供货、安装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近6个月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自2014年1月1日至少有1项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燃煤电厂项目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证明上述合同内容的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提供对应项目的任职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安全副经理要求:安全副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安全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
标段包2堆取 料机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悬臂斗轮堆取料机(其整机堆取料出力≥1500t/h、回转半径≥45m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3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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