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2025年龙门(高架)
挖掘机火车卸车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31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本华能蒙东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2025年龙门(高架)挖掘机火车卸车服务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拉尔发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服务期:计划服务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严寒期龙门(高架)挖掘机火车卸煤工作,投标人提供两台龙门(高架)挖掘机,并负责该设备的操作、检修维护、油料供应等所有相关工作。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龙门(高架)挖掘机火车卸车业务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影印件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21日9:00时起至2025年8月27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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