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8-1-232-01)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灌云热电厂节水与末端废水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内,建设规模为2×25MW背压汽轮机组,配有3×220t/h超高温高压煤粉炉(一台备用)。两台机组于2017年12月17日正式投产发电;锅炉灰渣系统采用湿式排渣、电除尘、干除灰工艺,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2.2考虑电厂对外供汽量的增加,末端废水量大幅度增加,厂内无法全部消纳,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末端废水治理改造工作,同时通过废水综合治理,有效降低新鲜水取水量,回收利用废水资源,实现节水减排的目的,并满足环保政策要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服务主要包括锅炉补给水系统改造(新建反渗透浓水膜浓缩系统)和末端废水治理改造系统两部分的设计,工艺要求如下:
1)反渗透浓水膜浓缩系统主工艺方案采用:#1化学废水池→废水泵→脱碳装置→反渗透进水箱→反渗透给水泵→保安过滤器→高压泵→浓水反渗透装置;反渗透产水到淡水池,最终回用至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化学水池,浓水排至末端废水治理改造系统调节池。处理来水为原一级反渗透部分浓水,设计处理总水量66m3/h。
2)末端废水治理改造系统采用:调节池→两级软化预处理装置→多介质过滤器→臭氧催化氧化→超滤→树脂→纳滤→高压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工艺,纳滤浓水+脱硫废水→一级预处理装置→两级软化预处理装置进水池,脱硫废水总水量3.0 m3/h,高压反渗透产水和MVR蒸发结晶冷凝水到淡水池,最终回用至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化学水池,系统排泥水经新增的污泥缓冲罐输送至吸收塔或滤布脱水机或外售,需提供数据支撑,考虑设计一台板框压滤机作为备用,并保证脱硫系统稳定运行,石膏品质符合标准。
(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接到甲方中标通知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评审在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10天内完成;初步评审后,30天内完成深化设计,设备、工程、材料等招标技术规范书编写工作,根据甲方要求优先完成主体设备技术规范书文件编制;施工期间,根据施工进度要求,至少提前10天提供施工蓝图;工程竣工后45天内提交竣工图。
2.5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苏公司灌云热电厂节水与末端废水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标段包1。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60.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蒸发制盐设计(E或者EP或者EPC)业绩及至少1项发电厂废水处理工程设计(E或者EP或者EPC)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设计总工程师要求:本项目拟派遣的设计总工程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废水零排放处理相关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或浓盐水处理零排放或末端废水处理)担任设计总工程师(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任命书或甲方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总工程师的姓名和时间)。设计总工程为公司(投标人或联合体)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3.2.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0日9:00起至2025年08月26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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