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西藏区域新能源项目林地(草地)使用许可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195)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西藏区域新能源项目林地(草地)使用许可服务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框架协议规模:根据新能源前期工作需要,做好工作衔接,进一步核实新能源项目资源,加快新能源项目前期及建设,锁定新能源资源,需开展2026年新能源项目林地(草地)使用许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2026年在西藏自治区内,预计开展10个新能源项目林地使用许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
2.5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周期为壹年。
2.6招标范围:提供新能源项目林业、草地勘察,可用林地(草地)资源排查,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配合建设单位组织林地(草地)报批组件,直至取得使用林地(草地)审核同意书;编制使用林地(草地)植被保护方案;配合办理砍伐证等,满足项目建设和报审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光伏项目主体工程使用林地或草地使用许可服务业绩(同一个项目同时涉林和涉草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计算)。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2名,均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林业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2项及以上光伏项目主体工程林地使用许可服务业绩(用简历表体现)。
③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主要编制人员:不低于5名(含项目负责人)。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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