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四川分公司华昱、晋义风电场2026年度生产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1-389)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四川分公司华昱、晋义风电场2026年度生产运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锦兴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晋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新能源四川分公司华昱、晋义风电场2026年度生产运维服务
2.1.2 工程项目地点:山西华昱、晋义风电场
2.1.3项目简况:山西晋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孝义驿马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杜村乡西北部山区,西部与中阳县接壤,北部与汾阳市接壤。晋义风电场属于山地风电场,山势连绵起伏。地理坐标介于N37°13'~37°17',E111°26'~111°31'之间,风机点位高程在1300~1500m之间。场址中心南距S340省道约5.5km,东距307国道、G20青银高速约10km,西北距486县道约10km,场内、外交通运输条件较好。驿马项目总装机容量30MW,安装东汽型号为DEW-G4000-165的4.0MW风机3台、DEW-G3600-165的3.6MW风机5台,采用“一机一变”方式,经箱式变压器升压后通过2条35kV集电线路并入35kV晋义开关站,站内设有母线保护、线路保护、接地保护等保护装置和同步时钟、故障录波、UPS等辅助设备,再经过35kV架空线路晋西线送入110kV西程庄变电站。
山西锦兴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华昱风电场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杜村乡西北部山区,西部与中阳县接壤,北部与汾阳市接壤。晋义风电场属于山地风电场,山势连绵起伏。地理坐标介于N37°13'~37°17',E111°26'~111°31'之间,风机点位高程在1300~1500m之间。场址中心南距S340省道约5.5km,东距307国道、G20青银高速约10km,西北距486县道约10km,场内、外交通运输条件较好。华昱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MW,安装东汽型号为DEW-G4000-165的4.0MW风机5台,采用“一机一变”方式,经箱式变压器升压后通过1条35kV集电线路并入35kV华昱开关站,站内设有母线保护、线路保护、接地保护等保护装置和同步时钟、故障录波、UPS等辅助设备,再经过35kV架空线路华西线送入110kV西程庄变电站。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服务期限自乙方入场签订《入场确认书》之日起期1年。
2.2招标范围:
为华昱、晋义风电场除风机外所有设备提供外委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维管;外送线路、集电线路、农网线路维护;通讯及涉网设备维护检修;站内消防设施维保;风功率预测系统气象服务费;全场机组塔筒垂直度检测;油品油样检测;测风塔塔架及附件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仪器仪表校验;叶片防雷通道检查;站内外设备防雷检测;关口电能表现场校验及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测试;技术监督费用缴纳;邮政报刊订购;车辆保险、油费、保养等用车费用;入场物资购置及每月补充;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补充;检修道路维护;常驻人员就餐及桶装水费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项风电场运维服务或风电场委托管理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不得进行涂抹关键信息等影响发票查验行为),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13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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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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