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吉林前郭150MW风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各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336)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吉林前郭150MW风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各专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吉林前郭150MW风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各专题服务生效条件为: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150MW风电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如投资决策备案不通过,本项目合同不予执行,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
2.2规 模: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根据吉林省能源局批复文件,项目规划总装机规模为150MW,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布置24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具体与项目核准文件为准。招标范围为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150MW风力发电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各专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含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林地林木调查设计、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编制、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等(详见技术文件)。
2.3 服务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
2.4 服 务 期: 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展工作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2.5 协议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详见协议)。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3个100MW及以上的接入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风电项目的可研或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担任过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工程可研或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任命文件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9日9:00起至2025年9月25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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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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