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迁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25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迁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大型火力发电厂,公司现有6台燃煤发电机组和1个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57.855万千瓦。公司一二期1-4号机组将分别于2033年7月、2034年8月、2027年5月及12月服役到期,现拟建设两台大型清洁高效先进的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替代现役1-4号机组。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以电厂一二期固定端区域为建设场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有效降低工程投资。项目推荐总平方案计划拆除原厂区域内燃料检修楼、运动馆、金属车间楼、氢站、泊力水厂、废水区、服务中心楼、消防车库、小车班、燃料检修仓库、物资站仓库、物资站、行政楼、行政附楼、一二期化学水处理区、燃料办公楼、二期净水站等。
迁改工程为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的前置项目,迁改工程主要工作如下:
(1)新建水处理区(含化水控制室、化验室、信息中心);新建一座全厂共用的供氢站。
(2)新建燃料综合楼,考虑燃料检修楼利旧;将一二期小锅炉房改建成燃料控制楼,将一二期修造车间及运动场馆部分拆除加固,改建成物资仓库。
(3)将原燃料楼内的燃料集控室迁改至燃料控制楼、一二期燃料程控进行DCS改造,一二期燃料输煤ⅠA\ⅠB段输煤ⅡAⅡB段、输煤备用段、输煤Ⅴ段进行更新改造,原燃料楼内的电气、热控、消防等控制设备迁改至燃料控制楼,将原行政附楼内信息中心设备迁改至信息中心,将全厂监控设备迁改至信息中心。
(4)将拆除区域内人员分散安置到厂区其他建筑内,相关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加固。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迁改工程施工图勘察(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技术服务,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迁改工程的试桩及其检测,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华能集团《火电工程设计导则》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过程需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迁改工程专项方案应与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总体方案相匹配,迁改工程相关功能应能满足现有机组正常运行需求及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生产需求,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总体方案发生改变时,迁改相关设计需同步修改设计。
投标人应具备专项资质或委托有专项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鉴定单位出具一二期启动锅炉房、一二期修造车间楼、运动场馆部分等建(构)筑物的检测鉴定报告,并完成相应建构筑报建、施工图审图、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阶段的图纸设计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
(1)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
(2)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
(3)初步设计审查会结束后,按会议审查意见3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收口工作。初步设计收口7天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设备采购、建安工程等招标技术规范书(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的编制。
(4)施工图设计期限为: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且最迟在初步设计收口后40天内全部完成电子版图纸及蓝图并提供给招标人。
(5)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等工作。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审核确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按新的修改: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煤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设计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总)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或任命书或业主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或设总)的姓名)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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