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代建二级换热站(4座)供热项目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3-28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照金煤电2024年新增代建二级换热站(4座)供热项目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照金煤电2024年新增代建二级换热站(4座)供热项目工程招标
2.4 施工地点: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投标人完成本工程市政开挖占用全部手续办理工作(具体办理单位为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铜川市行政审批局)。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处罚,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6: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工期考核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供热项目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其他要求详见通知)。
(4)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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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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