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厂区区域园林绿化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0-3-276)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厂区区域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宁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厂区区域园林绿化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
2.5 计划工期: 2024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0日(根据气候条件和现场实际分阶段进行绿化种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0000㎡及以上绿化施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注: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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